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黄组通〔2023〕1 号)要求,现就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组织生活会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
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把握重点环节
(一)精心组织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集中学习和党员日常学习基础上, 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学习研讨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结合起来。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线上学习、“送学上门”、“补课”、安排专人进行辅导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二)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委员之间、
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 沟通思想,指出不足、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党支部要通过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有效地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老党员意见必听、困难群众意见必听、矛盾集聚地方意见必听。征求意见不充分的,不能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政治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同时,要把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纳入对照内容。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四)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抓实问题整改。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
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
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
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党支部和党员要全
面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向党员群众通报班
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
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
组织措施。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
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时,应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
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
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支委和党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后,党支部书记作表态性发言。
2、支部委员逐次做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及支部书记对
其开展批评帮助后,支委作表态性发言。
3、其他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方式,在党员大
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开展批评必须覆盖支
部全体党员。
4、与会校领导和党总支书记发表指导讲话,对会议进
行点评,并就下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5、开展民主测评。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填写党支部班子
民主测评表,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同时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党员测评要综合党员
日常表现,结合学校“四联”和“一下三民”工作、“学习强国”运用、“每月一星”评比、党员先锋队参与等情况,开展民主测评,评定“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6、党支部书记做总结讲话。
四、有关要求
1、会前,各党支部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生活
会要求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不充
分或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检视问题要紧紧围绕市委明确的重点方向开展检视。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政治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同时,要把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纳入对照内容。
3、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要讲真话、说
实话,用具体事例说话,不说空话套话。
4、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要求、突出实效导向、
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高质量完成,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5、校党委组织部将派人随机抽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
议党员情况。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主义、搞应付、简单
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等行为予以纠正处置,对工作不负责任
的党组织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6、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
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党员列出整改事项,做出整改承诺。
党支部整改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公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 2023 年2 月23日前完成,并将有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 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 2: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
附件 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中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 年 2月 9日